問路,方羽不擅長。
但有錢,能使鬼推磨。
在巷子與小道間,徘徊多次後。
方羽徹底認清一個事實。
那就是,他也迷路了。
和那死去的布靜珊一樣,方羽對這迷宮般的破地方,也是兩眼一抹黑。
把人引進來坑殺時很帥,但同樣被困在迷宮巷子裡,就不好笑了。
幸好方羽運氣不錯,遇到了個乞丐,在付出10文錢的代價後,他回到了熟悉的大道上。
此時天色已近黃昏。
一眼看去,街道上人都少了很多。
方羽默默走在路上,可心情,並不平靜。
「臥槽!」
「臥槽!」
「我真強!」
「臥槽!」
回想剛才的戰鬥,方羽手都還是抖的。
偷襲的第一拳,時機他把握的很完美。
但威力,並未完全發揮。
因為實戰和打木樁的感覺是不一樣的。
那麼短的時間,突然偷襲出拳,他甚至連姿勢都沒怎麼調整好。
全身力道,大概也就發揮七八成而已。
即使如此,那一拳之後,他依舊被榨乾了體力——離開武館後,他並未得到完全的休息,狀態其實並不好。
當時的狀況,其實非常兇險。
那一拳之後,在三五秒內,他基本處於任人宰割的地步,動彈不得!
幸好那女人傷勢很重,視野受限,原地揮劍,才給了方羽喘息空間。
把一些生食和蔬菜往嘴裡硬啃咽肚,方羽才恢復了一點體能。
結果那女人就舉劍衝過來要砍死他!
跟蹤我不說,還要弄死我,這能忍?
一拳下去,方羽就把人打倒了。
第二拳他本來還有點猶豫的,但想到這女人的同夥隨時可能會趕來。
而以他狀態,被人拖到同夥一來,必死無疑。
所以方羽才果斷出手,把人殺了,立刻離開脫身。
「甜花巷不能住了。」
「回去找二姐,直接搬家。」
「也不知道那兩個跟蹤者是什麼身份。」
「總之是來者不善,能躲就躲。」
這是方羽的第一個想法。
緊接著冒出的念頭,就是
「原來殺人,也有經驗值的!」
方羽抬頭,看向滿街的行人。
一個大膽的想法,從他心頭冒出。
這大膽的想法,若是讓閻王爺知道,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。
這活閻王,還得你方羽來當啊!
好在想法只是想法。
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。
是。
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。
妖魔潛伏,隨時有人橫屍街頭。
但這並不意味著,衙門沒有作為。
該抓捕兇手,還是會抓捕兇手的。
甚至因為妖魔的關係,對這類殺人的案件,處罰相當激烈。
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兇者腦袋砍了,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,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。
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,明天就可以洗乾淨脖子等死了。
畢竟,連妖魔都只敢偷偷殺人。
普通人憑什麼敢當眾行兇啊。
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,偷偷殺人,好像也是可行的。
25血的布靜珊,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。
那5點血,6點血的普通人,3點經驗值?
不!
應該沒那麼多。
布靜珊是學過武的,綜合來看,實力不下於我。
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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